拍 卖 公 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0日10时至2014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e2CGm1&userId=1721523756,户名:上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上虞丰惠镇南岙村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上虞丰惠镇南岙村的房屋,有权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996平方米,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276平方米,剩余房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无证房屋建筑面积153.43平方米。估价对象土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3906.80平方米,不包括已建造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2.91年。 拍卖起拍价:18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虞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虞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9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3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虞青春支行,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平正估价(2013)QT字36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和绍市估(2013)价第103号土地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75-82509092、0575-82509115
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联系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网址:http://www.sycourt.org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