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桥拍卖有限公司、宁波中盛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三楼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上虞嘉顺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虞区(原上虞市)梁湖镇皂李湖村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上虞市房权证梁湖镇字第00245564号、00245565号、00245566号,00245567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6455.72㎡、3614.36㎡、20386.55㎡、8363.02㎡,土地使用权证号:上虞市国用(2010)第26832号,证载土地面积为21113.60㎡,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28日】及附属设施。整体拍卖。起拍价:47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园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
三、标的咨询、看样: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上午11时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金桥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4年1月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账号:574903273210301),以资金到账之时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缴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同年1月3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均原件、公章到金桥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委托手续须竞买人与被委托人同时到场办理),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金桥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企业须带公章于同年1月6日上午9时4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竞买条件请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上虞区国土资源局及梁湖镇政府工办了解咨询,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0574-87642256(金桥)88168834(中盛)
传 真:0574-87311199(金桥)
地 址:(金桥)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401室(金汇大厦)
(中盛)宁波市中山东路93号中山大厦708室
七、法院监督电话:0574-87848165 工商监督电话:0574-87903083
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司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及拍卖公司网站(www.nba123.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