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衡阳市雁峰区南郊大道48号1、3、5栋塑田综合楼201—1、201—2、102、111号总面积为2063.62㎡的房产(其中201—1号房产面积为1006.28㎡;201—2号房产面积为1005.23㎡;102号房产面积为14.89㎡;111号房产面积为37.22㎡)。
二、拍卖标的评估价为751.43万元,起拍价(保留价)为510.972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0万元。
三、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人应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将竞买保证金在2013年12月16日下午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账号:3101 0141 9000 0022)。
五、竞买人应在2013年12月16日下午17时前凭汇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衡阳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拍卖成交次日起15日内,买受人须将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法院账户。
七、特别提示:
1、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本公告的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拍卖标的房屋面积均以现状为准。
3、拍卖标的中201-1、201-2号房产现空置未使用,111、102号房产已出租。
八、省高院监督电话:0731-82206302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34-8893189 工商监督电话:0734-8813188 拍卖公司电话:13974710043李。
衡阳所电话及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 13807348718 朱。
九、有意竞买者请到衡阳所或衡阳市金桥拍卖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详见人民法院资产诉讼网(www.rmfysszc.gov.cn),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
衡阳市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