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金工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证号为: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4098号,证载建筑面积共约3511.72 ㎡,另有无证房屋建筑面积约935㎡;土地使用权证号:宁国用(2007)第04515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320.9㎡,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不得改变用途,整体拍卖。带租拍卖。起拍价:92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85万元人民币。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上午11时止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统一看样(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8月14日下午4时30分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支付账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以实际到账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先将法院收据、个人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本公司,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公章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上午10时20分止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271029、8734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