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鄞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9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3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08-4号房地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无证建筑物、附属物棚屋、变压器及配电设施、设备;房屋所有权证: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13284号、2008813285号、2008813286号,证载建筑面积总计:5323.01㎡,土地证号:仑国用(2008)字第12610号、12611号,证载土地面积总计:7151.3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整体拍卖)起拍价:95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8月5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8月7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鄞州银行营业部,账号:81011101302121114)。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8月7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件(均原件)及相关文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限于工业生产性企业。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6864950 8686098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