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9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凤凰村的厂房[面积11023.48㎡]、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0237㎡]、机器设备和材料。起拍价:277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8日16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005 2381 0080 010001。
注:上述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长兴县人民法院,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不到场的不影响上述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逾期不主张视为弃权。
四、联系方式:0572-2106887 13735138819 报名电话:210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