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岭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温岭市“汇其乐”大厦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原温岭市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点的厂房及其厂房内的动产。房产证号为温房权证松门字第171715、171716、171717、171718、171719号,证载建筑面积共7457.99㎡,土地证号为温国用(2008)第G03181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3414.2㎡,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厂房内的动产(详见评估明细表),现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83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设有保留价(本标的仅限于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二、标的展示: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展示地点: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带法人证件和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等于公告之日起至8月7日下午5时止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七楼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可传真报名)。保证金缴款时间至8月6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保证金存入温岭市人民法院,帐号:927101040000578,开户银行:温岭市农行城东支行。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拟竞买者需向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8538505 88538867 885388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