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和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10时在泰和县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泰和县工业园区内“江西大利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3582.5㎡,地面建筑物面积约2410.13㎡,整体起拍价3113462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在拍卖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到泰和县法院司法技术室或本中办理报名手续。资料费600元(不退)保证金必须在拍卖前一天(2013年6月18日17)时止,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文田分理处。帐号:378401040003117;(竞买成交者,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冲抵成交款;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特别说明:竞买标的必须依照泰府办[2011]216号的规定,竞买人须持有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书〕买受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到位后,方可办理摘牌手续。
四、联系方式:0796-8265268 13970602922(拍卖中心)杜先生 0796-5372722 13970468249(法院)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