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9月8日上午9:00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请标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义乌市鹏城工业村39幢四间七层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201.7㎡,总建筑面积约1488㎡(其中第七层及庭院未确权面积约200㎡),起拍价330万元,交保证金35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止,标的所在地。报名时间及地址:2010年8月24日—2010年9月7日下午5:00止,请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和已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来义乌市江滨西路122号3楼报名,同时交报名费20元。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专户:
专户户名:金华华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保证金专户(义乌法院)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帐号:1570101201009000423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5333365 85333366
法院监督电话:8532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