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人民法院委托,并经宁土资拍核[2010]040号核准,本公司将于2010年9月26日下午2:30在余姚河姆渡宾馆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宁海县大佳何镇车站头的工业用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约1946.97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2321.53平方米;证载土地面积约4800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360万元,保证金:40万元。
标的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关用地资格。
二、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10年9月25日下午3:00前自行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帐号:3960 2001 0400 10142)到余姚市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拍卖保证金收据(以资金到帐为准)。并于9月25日下午5:00前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也可在9月26日下午1:00~2:00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咨询电话:87741212 87756777
四、看样时间: 2010年9月15日~16日
五、公司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579号(中山银座B座605)
上述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应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工商监督电话:6272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