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27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9号28幢工业用房所有权及工业用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1010099号,证载建筑面积:23936.06㎡;土地证号:镇国用(2007)第0006105号,证载土地面积:44238㎡,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带租拍卖,起拍价人民币:590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前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2月26日上午11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帐号:94100155260000301,开户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以资金到账为准。2.竞买人凭第二代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收款凭证(均原件)到镇海法院509室报名并开具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2月26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第二代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月27日上午9: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竞买人条件:限工业用地经营资格的单位。
四、联系方式:
宁波之江拍卖有限公司:87315867 87315367(传真)
宁波市商品拍卖有限公司:83860575 27830255(传真)
法院监督:86378053 工商监督:8626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