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虞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10时在上虞丽都大酒店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
原上虞市乾和铜材厂所有的坐落于上虞市汤浦镇汤湖村的房地产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785㎡,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133.3㎡,起拍参考价138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现场展示时间:2010年9月8日、9日两天。
三、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上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报名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等),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不计息,申请执行人在报名前经法院确认后可免缴保证金),参加多个标的拍卖的,须累计缴纳保证金。开户行:建行上虞支行青春支行,账户名称: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报名时须缴纳资料会务费50元。
四、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加拍卖的则应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 189575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