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10时在慈溪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慈溪市长河镇长丰村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11字第013639,证载建筑面积:1903.91㎡,无证建筑面积约1913.25㎡,土地证号:慈国用2007第221028,证载土地面积:3333㎡,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宁波凌帅塑业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生产生活办公品、库存物资及货车(详见清单)。上述标的整体拍卖,限工业制造企业竞买,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起拍价:98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凭本公司出具的缴款通知书于2013年1月17日16时前将保证金缴入指定账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帐号:94120154900000600;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慈溪支行),以资金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需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向法院递交书面密封报价书(不得撤回),竞标价格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不具竞买资格。届时请随带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1月17日17时前与本公司联系办理报名手续。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企业法人需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7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9:3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13857848886(丁先生) 87305666 87304666 (传真) 法院监督: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0574-6302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