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16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兴县开发区上莘桥村的房地产(建筑总面积15905.9㎡,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204㎡),整体拍卖,起拍价20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16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其中标的1保证金200万应于2013年1月14日16时前交以下帐号: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1054 0104 0001 038 ,开户行:湖州农行红丰支行,凭法院收据报名)。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由法院执行法官审查确认,逾期不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注:上述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2110887 2106887 13735138819 中院监督:0572-25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