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六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台州市路桥闪光不锈钢型材厂所有的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下梁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厂房和台州市旭泰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证载房屋建筑面积576.82㎡,未发证面积约1055.9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1257.47㎡,起拍价265万元,保证金26万元。本标的限企业法人竞买。
二、标的展示:10月22日至10月24日止。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0月24日下午5点前带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及路桥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椒江东环大道195号台州物价大楼2楼)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交: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须到法院开取收据。
注: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法,未竞得者3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本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556028、88550072、8855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