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浦江县大桥北路51号顺风饭店风雅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原浙江人和水晶工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前方大道160号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6336㎡,工业出让用地,建筑面积7106.1㎡及一些无证附属建筑,整体起拍价135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会前止报名、预展。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凭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交足保证金(保证金须在2012年9月28日16时前交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竞买手续可在拍卖会前现场办理。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33001677427053006847。
注:与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若上述标的撤拍,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2067189、82397134、8206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