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10:00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越溪乡亭港工业小区(万利文体用品厂)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有证建筑面积约2343.16㎡,无证建筑面积约136㎡,土地面积约3232.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304万元,保证金:60万元。
注:标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禁购政策的规定要求,标的③竞买人须具有工业用地的经营资格的企业,违反者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2年9月14日15时前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统一看样。
三、注意事项: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登记报名,有意者请于2012年9月17日16时前将竞拍保证金交付至宁海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并到宁海县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以资金到账为准),届时交付保证金之后,请于2012年9月17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也可传真至本公司。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注:此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不达底价不成交。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4-87319000 传真:0574-872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