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9:30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海县精工机械厂所有的位于宁海县强蛟镇团结塘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宁国用(2000)第0308024号、宁国用(2004)第004244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718㎡)及地上建筑物(有证建筑面积13024.55㎡,房权证号:宁房字第X0006222号、宁房字第X0006255号,设计用途:工业。其中无证建筑约6306.34㎡;附属物约697.6㎡)。起拍价:4167万元,保证金:820万元。(竞买人资格: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二、标的展示:2012年8月2日至20日(先来电预约,统一安排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须在8月20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直接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帐号:819560669808091001)以资金到账为准,并到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持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于8月20日下午5时前到宁波东方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竞买。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东方拍卖:0574-87361111 13857848886(丁先生)
商品拍卖:0574-278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