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6月1日上午9:30分在安徽省青阳县木镇镇政府大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徽省青阳县木镇镇永胜村安徽方大金属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证号为青国用(2007)第1121号,证载面积为18000m2的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及六项地上附着物。整体起拍参考价15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5月24、25日于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意向参拍人须承诺符合当地镇政府的入园条件(报名费:100元/位),并于2012年5月29日前将拍卖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汇入拍卖人账户,方可在2012年5月31日到青阳县木镇镇政府大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有效证件(公民需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带公章及有效证照,委托报名的需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保证金缴入单位: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越中支行,帐号:540101040002423。
注: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5-85144310、851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