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9日下午2:30时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原浙江宾利眼镜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临海市杜桥镇小田村的房地产及机械设备与存货等(详见清单),房屋建筑面积18571.55㎡,另有未办证建筑面积约466.48㎡,出让工业用地面积19230.27㎡。起拍价2929万元,保证金30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8日17时止,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仅限企事业法人报名)须在5月7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台州银行临海市支行,帐号:511030788000015),并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于5月8日前到本公司或于8日到临海市人民法院接待大厅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在拍卖后的下周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6-88829331 88829352 监督电话:85303261(临海法院)85175330(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