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莲都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4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丽水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在龙泉市大沙五金汽配科技园区内原浙江龙电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7983.48㎡,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8474.69㎡,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0月21日,整体起拍价720万元。
该厂房受让后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浙江龙泉工业园区重点培育的五金汽配及上下游产业,同时须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能耗的要求,详情可向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委会咨询。
二、标的展示:2012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下午4时30分止报名、展示。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50万元及报名资料费200元。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开户行:丽水市农行处州支行,户名: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60101040009537 。报名地点:丽水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注: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8-2150412,13454328659(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