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九江市浔阳区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3月5日上午10时在即墨市人民法院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即墨市华山镇闫家辛庄村的租赁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25.58㎡,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817.73㎡)(租赁时间2009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0日止,房屋无产权),起拍价49.91万元。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请与我公司联系。
三、注意事项:
请意向竞买人于2012年3月5日9时前持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按照该标的起拍价的20%向本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未成交者会后无息返还。
注:意向竞买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及时办理竞买手续。
四、咨询电话:13678865757 85721225 朱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