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昌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3月2日上午9:30分在新昌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新昌县新兴工业城(梅渚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商业用地)、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带租约)。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733㎡,证载房屋建筑面积3576.99㎡,无证房屋建筑面积约135.2㎡。参考价3276万元。
二、咨询展示:2012年2月29日、3月1日。自即日起接受咨询。
三、注意事项:
2012年3月1日(上午9:00-下午4:00)一天,凭新昌县人民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新昌宾馆报名。保证金为400万元。缴入单位:新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新昌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73145263。报名时携带有效证件(公民需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委托报名的需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二份。保证金不计息。会务资料费50元/位。
注: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加拍卖的须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咨询电话:0575-85164888 85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