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1月22日09:30时在宁波市中山东路93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城区同光村的房屋(房权证: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0618943、A06189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余国用(2007)第00895号),证载建筑面积共约14271.92㎡,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9052.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2500万元,保证金:250万元。限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的企业可竞买登记。
二、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16:00时前接受咨询、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向的竞买人在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后于2011年11月21日16:0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011年11月21日17:00时前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相关有效证件至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请准时参加拍卖会。
四、联系电话:0574-87271029、87343175 法院监督电话:8751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