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台工商拍备(2011)备案,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7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峰江后黄村五区88号浙江剑豪塑模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288.96㎡及无证房屋建筑面积1122.36㎡,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3096.64㎡,系出让工矿仓储用地。另有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丈量面积约281.88㎡,整体拍卖,违法用地上建筑所涉风险由买受人自负。起拍价450万元,保证金50万元。(仅限企业竞买)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可成交。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5日下午(法定工作时间,保证金到账为准)5时止。
三、竞买登记:
凡报名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保证金缴入路桥区人民法院的帐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未竞得者拍卖结束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联系电话:0576-81837015、88529688 工商监督电话:88517507
五、标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6日下午(法定工作时间)5时止,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71号(东港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