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5月09日10时至2023年07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山东祥盛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的财产一宗。
本次拍卖财产详情见附表。
买受人须临时垫付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然后凭借税务部门的相关票据从本次拍卖款项中支取相应的金额。
起拍价:53000000元,保证金:8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5月04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将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交款53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交款自动解冻。变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1322执恢12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
账号:93700901002810777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9-71560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 15753955825(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变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咨询电话:15376093020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