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5日10时至2020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案号:(2019)云26执104号
一、变卖标的:
位于砚山县江那镇砚平高速公路连接线旁的五套房产,建筑总面积为6970.7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为22608.8平方米;其中1幢是科技楼,建筑面积为227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796.3平方米;2幢是职工综合楼,建筑面积1451.5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5047.7平方米;3幢为苦荞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949.40平方米、土地面积为5552.62平方米;4幢为苦荞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1441.4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4183.90平方米;5幢为苦荞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850.2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028.28平方米。
瑕疵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2.拍卖的以上房产包括了未办证的大门值班室、展厅、消防池、柴房(大棚)、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宿舍、配送办公室、冷库、保鲜库、厨房、后门值班室、车库大棚、厕所、厂区绿化景观、供电配套设施。但不包括水房(水厂)一层、二层、三层的建筑物。
变卖价:21769100元,保证金:2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说明: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需要全额付款,悔拍后,将对保证金进行罚没。
变卖提醒: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 270896)400-157106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6-2199013。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0年8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开化北路分理处,账号:24071001040000194)。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76-2199031
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市凤凰路55号)。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