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厂房破企>正文

金华宏海机电公司房地产拍卖

发布: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8日10时至2017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华宏海机电有限公司所有的金华市美和路1088号的工业房地产,产权证号:金房权证婺字第00125833、00125834号,登记日期2004年1月18日;金房权证婺字第00172755、00172756号,登记日期2004年11月17日;金房权证婺字第00310168、00310170号,登记日期2010年6月8日;有证建筑物6幢,房屋建筑面积11764.24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厂房、办公楼等);未登记产权建筑面积6947.94平方米(包括传达室、配电房、厕所、雨棚、钢棚等);附属设施及绿化等,拍卖成交后六个月内交付。本次拍卖不含厂房内行车、电机检测机及变压器配电设备(变压器315KVA一台、配电屏五块)。土地证号:金市国用(2004)第6-6129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3627.0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6月17日。(拍品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208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国土部门复函我院的函中载明,竞买人在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开发区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进行税务登记及统计备案;实施的工业项目需符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要求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规范工业用地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与受让方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按现行标准重新约定开发建设期限、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
特别提示:拍卖处置时,须回收地价优惠款45万元,并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婺城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婺城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竞买人在拍卖前不符合国土部门设立的条件,拟拍卖成交后设立相关公司的,需在竞买开始前就公司股东及股份组成报婺城区人民法院备案登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许法官0579-82468606联系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经税务部门反映,增值税发票必须由出让人开具,买受人可能无法取得该发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6228400387129038368。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向相应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金华婺城支行,账号:6228400387129038368)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2468606(拍品详情,许法官)、0579-82468601(拍卖流程)
    监督电话:0579-82468645
    联系地址:金华市兰溪街210号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厂房,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