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6月2日10时至2016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农安县农安镇朝阳村3社1栋厂房,产权证号:农城房权字第0014607号,建筑面积591.18平方米的房屋(地上一层地下一层)西侧及地下室共300.72平方米。
起拍价:268963.96.96元,评估价336204.96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有意者请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成功后,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告。
五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咨询电话:0431-83268060(袁法官)
监督电话:0431-8326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