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2月18日10时至2016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通景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泉榕产业园富春江路北侧房地产: 国有出让土地《东国用(2011)第100088号》(面积24198平方米)、《东国用(2012)第100229号》(面积23529.2平方米)、《东国用(2010)第100215号》(面积11342平方米)使用权及该三宗土地上的房产(房权证: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090-1号面积为6062.31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090-2号面积为839.65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73号面积为6075.19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53-1号面积为193.47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53-2号面积351.11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53-3号面积为754.92平方米、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53-4号面积为364.41平方米和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153-5号面积为44.82平方米)、无证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1991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
起拍价: 2401.81 万元,保证金:240 万元,增价幅度: 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如东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如东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2月3日起至2016年2月18日16时止(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如东县掘港镇泉榕产业园富春江路北侧南通景明实业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2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如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人民路分理处,账号:107125010400105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80866945,15720716963
监督电话: 0513-80866844
联系地址:如东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