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9日10时至2015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星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遂昌县东城工业园区云峰镇毛田工业区块SGVP(2010)16号地块,地号110-205的房产。该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具体详见丽新评报字(2015)1号评估报告书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房产证由买受人以后建好后再办,土地证号: 遂政国用(2013)第01741号,使用权面积为201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1年2月21日,土地类型及用途为:出让、其他工业用地。
起拍价:人民币139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本标的物买受人应符合当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定的主体、企业准入等条件,具体条件请竞买者自行向当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咨询。
买受人如拍的该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出让合同及项目建设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让。买受人要改变项目投资内容(产业类型)的,须向遂昌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领导小组申请,经同意后,并办理产业变更相关手续及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等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17时(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与13606697773联系咨询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增值税)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注明:该宗地建设期限已于2014年5月3日到期,按土地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未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原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该违约金需从拍卖总额中剥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 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账号:201000037933536),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保证金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咨询电话:0578-2264147卢法官,0578-2278709周警官
监督电话:0578-226414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