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11月17日10时起至2015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阳光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乡县城北工业园区66号的全部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面积为21134.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内国用(2009)字第005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南阳光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坐落于内乡县北关工业园区,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46年9月。
评估价:21250900元,拍卖价:20100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内乡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乡县财政国库支付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账号:17140255380000002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0377-65366677
法院监督电话:0377-65267626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