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4日10时至2015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环县大麦屿街道新园村工业房地产。房产证分别为: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14889、131543、13154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095.58㎡、3085.24㎡、3566.20㎡;土地使用权证:玉国用(2012)第02452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4498.00㎡;拍卖对象房屋共三幢,分别为4层、4层、6层;用作生产厂房及办公。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2.08年。
起拍价:1332万元,保证金:28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凡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如果参与竞买的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确需竞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买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办理交付手续时,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均需到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共同出资按份竞买拍卖标的,应在竞买前到我院提供共同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看样时间2015年10月13日15时30分—16时00分或由本院承办人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含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示:经国土部门实地踏勘后告知:“该宗地厂区范围内,北面原一间房屋,现已拆扩建(门卫)。西面房屋与围墙之间搭建有铁皮屋。须先补办北面拆扩建房屋规划手续(并办理房产变更,土地变更)或拆除北面门卫;拆除西面房屋与围墙之间搭建有铁皮屋后,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因此,上述相关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时的3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县支行,账号:3623583613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品相关咨询电话:0576-87257090(郭)
网店相关咨询电话:0576-87257083(颜)
监督电话:0576-87257015(王)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珠港大道1号
玉环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