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9月30日上午10时在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拍卖会,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慨况
标的物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园艺场四方井的房屋及土地(咸丰房权证高乐山镇字第20120670号、咸国用《2012》第0253号)。该标的于2012年建成,混合结构,共4层,建筑面积为317.64㎡,其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00㎡,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类性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拍卖参考价:79.98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成交抵款,未成交者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保证金收据于
账户名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恩施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17761101040001013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负责移交;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等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18—8262418 王小姐:15971777774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8-8299813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