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24日10时至2015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房地产坐落于浙江省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房屋所有权人为xx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号: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0800047号,建筑面积为2492.84平方米,结构为钢混,房屋层数4层,设计用途为办公;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0800051号,建筑面积为2898.42平方米,结构为钢,房屋层数1层,设计用途为工业厂房;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0800052号,建筑面积为1846.89平方米,结构为钢混,房屋层数3层,设计用途为宿舍;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0800053号,建筑面积为1846.89平方米,结构为钢混,房屋层数3层,设计用途为宿舍;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0800054号,建筑面积为2892.42平方米,结构为钢混,房屋层数1层,设计用途为工业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三房权证浦坝字第201400265号,建筑面积为16890.94平方米,房屋层数2层,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三房权证浦坝字第201400266号,建筑面积为11752.04平方米,房屋层数2层,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三房权证浦坝字第201400267号,建筑面积为9546.04平方米,房屋层数2层,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该房地产土地证号为三国用(2014)第001588号,土地面积813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权属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07年2月3日至2057年2月2日。
上述房地产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厂区内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总建筑面积30处约为10116.86平方米,其中,一层砖混结构的门卫房1间,面积为74.33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428.46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270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694.8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配电房1间,面积为676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151.2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23.85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31.68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的机房1间,面积为71.04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86.4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1048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525平方米;二层钢结构的天桥1座,面积为180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机房1间,面积为85.5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机房1间,面积为108.5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厂房1间,面积为2346.12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机房1间,面积为137.5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厂房1间,面积为228.25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厂房1间,面积为711.55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551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166.5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108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271.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的小卖部1间,面积为154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175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33.89平方米;一层铁棚结构的简易棚1间,面积为29.75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的宿舍门卫1间,面积为31.57平方米;一层钢混结构的食堂1间,面积为469.37平方米;二层钢结构的天桥1座,面积为248平方米。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面积系评估机构丈量所得,三门县人民法院不负责解决其权属的设立、变更、转让等登记事项,也不负责解决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事项。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负。若房屋管理部门同意为买受人办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则三门县人民法院可向职能部门出具拍卖成交的民事裁定书以及办理房屋所有权相关登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评估价:3939万元。其中土地价值19777713元,合法产权建筑物价值为18549268元,无证建筑物价值为1064579元。(摘自台州市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鼎法房估三字【2015】310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起拍价:3939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仅限企业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日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7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15时止(法定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于2015年8月21日15时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需两人以上报名,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和所需补交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三门支行,账号:12072715290000014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76-83326861 0576-83367977。
监督电话:0576-8336796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三门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