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28日10时至2015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浙江凯意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德清县武康镇回山路27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德清国用(2008)第00145788号,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25627.3m2]、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32834.92平方米,房产证号:德房权证武康镇6字第00046-0001号、0002号、0003号]及其他附属物等!注:尚有部分企业租赁(占用)该企业厂房、土地进行生产,竞买前买受人可与法院承办法官联系咨询,并自行与租赁(占有)企业协商,待上述租赁(占有)企业腾空后方可竞买,腾空费用自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变卖价:3150万元,保证金:320万元,若2人以上报名参与变卖,即采用竞价的方式变卖,增价幅度为 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清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清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27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变卖方式,若2人以上报名参与变卖,即采用竞价的方式变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变卖,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9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清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28002900139713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8076269
监督电话:0572-8076273
联系地址: 德清县人民法院(武康镇舞阳街)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