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浮梁县新昌南路东侧、椿年街北侧、白居易路南侧,土地使用证号:浮国用(2011)第223号,宗地编号121102号,面积1483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整体起拍价3498万元,竞买保证金170万元。
二、本标的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至7月29日16时止。有意参与竞买者,报名时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二份,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7月29日16时之前到达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21101040013573。开户行:农业银行景德镇市分行营业部)才具有竞买报名资格(以实际到账为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还)。
六、委托人可依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拍卖公司暂缓、延期、中止、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悉知此规定。
江西天河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