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拔丝四厂改制 |
项目编号 | CQ150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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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中义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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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津南拔丝四厂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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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比例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5-04-30 | ||
转让标的净资产评估值 | 1,230.71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30.71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 | 1,230.71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07-0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7-10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公司 |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 交纳金额 | 369.213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网上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相当于挂牌价格的30%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披露的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转成交易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上述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交方的保证金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原路径退还本金。竞价过程中发生的竞价服务费及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并保证,如受让成功后,必须安排标的企业在职职工12人的工作,并保证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不能降低。若违反该条件,则由最终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转让方无关。 6、受让方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税收、过户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8、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最终受让方承继。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包括的拔丝车间、成品库、镀锌车间、打抽车间和办公室,账载面积为93平方米,账面原值705,659.00元,账面净值564,176.5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拆除;机器设备共55台(套),账面原值760,206.00元,账面净值618,723.50元,包括拔丝机、盘锈机、大水箱、小水箱、打轴机和镀锌机,评估基准日机器设备已全部报废;车辆1辆,为桑塔纳轿车,账面原值168,100.00元,账面净值134,424.00元,现已无实物。 2、标的企业存在以下账外资产及负债:房屋建筑物共8709.05平方米,包括办公厂房(房地证津字第112031000988号)面积4175.31平方米,结构钢混,设计用途非居住,产别集体所有产;厂房(房地证津字第112031000989号)面积3515.50平方米,结构钢混,设计用途非居住,产别集体所有产;综合厂房(房地证津字第112031000989号)面积1018.24平方米,结构混合,设计用途非居住,产别集体所有产;土地使用权共18832平方米,包括房地证津字第112031000988号,面积6405.70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5月26日;房地证津字第112031000989号,面积7920.10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10月16日;房地证津字第112051400192号,面积4506.20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4年3月12日;在建工程-年产金属丝绳11000吨项目,面积3754.27平方米,结构钢混,形象进度20%;其他应付款-刘焕勋 “年产金属丝绳11000吨项目”垫款1,866,231.22元、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区房屋建筑垫款7,690,950.00元、津南区八里台镇祥纬道6号房屋建筑垫款6,144,300.00元。 3、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金元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李海泉 | 联系电话 | 13116068118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