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滁州瑞祥开元大酒店资产转让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编 号: | MZ15AH10000002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滁州市 | 参 考 价: | 28800.0万元 |
发表日期: | 2015-07-02 |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滁州瑞祥开元大酒店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MZ15AH10000002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瑞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委托方名称 | 安徽瑞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1、转让标的:滁州瑞祥开元大酒店资产转让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酒店房产建筑面积证载总计为42229.11㎡,土地面积20217.12㎡,每层均有独立的房地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代为2011年,层高24层,总投资4个多亿。 3、酒店介绍:安徽瑞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全椒境内投资项目分四个板块即大酒店、商住开发、商业开发、别墅开发,为响应地方政府迎接全国农歌会的号召,大酒店项目建设和完成的最早,占用了公司大量建设资金,造成后续项目融资财务成本较大,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决定将其优质资产大酒店对外转让,同时又以优惠的价格促成交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便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酒店建成于2011年,坐落于全椒县“城南新区”,是全椒县政务、金融、交通核心区域。酒店北邻全椒县政务新区(相距500米),南距滁州动车南站(相距200米),东依全椒县教育园区(相距300米),西接全椒县人民医院(相距1000米),为全椒县地标性建筑,距离滁州市区8公里。酒店门前的滁州南站20分钟动车车程到达南京,39分钟动车车程到达合肥,且为全国中部东西向动车、高铁必经站点,交通极其便利。 酒店以五星级标准投资建设,由甲级设计单位香港(DCD)空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甲级央企建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建造,甲级装饰公司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装潢。酒店是一家集商务会议、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及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五星级商务度假型酒店,规划各类客房278间,餐饮VIP包间39个,拥有各类中西餐位千余席,同时配备桑拿、KTV等丰富的康体娱乐设施。 酒店自成立以来,销售收入每年递增12%以上, 2014年销售收入为2208万元。为了创收扩大销售范围,目前,该酒店已与南京、合肥72家旅行社签订了合作协议,预计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2700万元。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内部决策;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预评估)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8-1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5016万元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28800.0万元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有效续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2015-07-02】至【2015-08-12】止)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受让登记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意向受让标的交纳保证金8600万元(受让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7:00,不计息)。1、产权受让申请书;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资金能力证明;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相应的受让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5、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 |
交易方式 | 1、挂牌期满时,如只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所有资产整体出让,不分割; | |
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朱女士 | 0551-62871614 | |
交易机构传真 | 0551-628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