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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永宁路258号37626㎡厂房三拍

发布: 松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浙江省松阳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23日10时至2015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松阳县永宁路258号厂房、宿舍楼、综合楼(浙江强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建筑物主要为钢混、混合结构,房屋所有权证号:松房权证西屏字第11995至12008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共22509.40平方米,土地证号:松国用(2009)第01106、01107号,使用权面积37626.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6年3月31日。

   起拍价:人民币13000000元,评估价:20338726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标的物出租说明:厂区内的炼钢车间及配套设备有租赁(已涤除)。综合楼及宿舍楼也是同承租方在使用。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承租方会腾空其租租赁的炼钢车间、配套设备及其在使用的综合楼、宿舍楼。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该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用途须符合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产业规划和单体项目入园条件,相关建设指标符合浙江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该资产受让后不能再分割产权;有意竞拍人应事先咨询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对因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入园条件造成房地产不能顺利过户,责任由竞拍人自负。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10时。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增值税)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 ,账号:198351010400144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8-8018081(王警官)、0578-8018179(翁燕);

   法院监督电话:0578-8018785;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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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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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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