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22日10时至2015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神彩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衢江区东港街道银仓路以南芦林路以西G-29-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衢州国用(2011)第3-0081352号)及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起拍价:82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7月7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荷花西路支行,账号:3300 1684 1000 5300 33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拍人在挑选拍卖物后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联系人:兰惠亭主任,电话:13757059696.
本次拍卖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以衢瑞司鉴评(2015)第5号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为准,建筑物、土地附着物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以相关部门最终认定为准;
2.本次拍卖的地上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均未办理初始登记,本次拍卖按照地上建筑物、土地附着物的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所有权,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地上建筑物、土地附着物的证照办理及过户手续;
3.本次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在产权登记、过户时,有关部门需重新测量面积和界定四至的,四至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测量并核定为准,若面积存在差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多补少退;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照标的物的现状交付,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物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提供建筑图纸、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等相关资料,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会同原产权人或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6.本次拍卖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及其清算费用由委托人在拍卖价款中扣除,买受人应承担权属过户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原欠水、电及其他税费等;
7.买受人新办企业必须符合当地产业政策,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务必向相关部门咨询,若买受人未咨询或落地项目不符合条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衢瑞司鉴评(2015)第5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70-8889315(胡树生)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