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20日10时至2015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土地面积14534平方米,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君原村。该地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被执行人在该土地使用权上拥有的房屋构筑物为有证工业用房4幢,无证工业用房5幢,过道及构筑物彩钢板棚、水泥道路场地、绿化、门庭及电动大门,房屋建筑物面积共计16652.99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楼为四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5226.30平方米;办公楼为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220.35平方米;安装车间为局部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4874.80平方米;仓库为为局部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4874.80平方米;无证传达室为三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39.90平方米;无证砖木仓库两个,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66.40平方米及40.81平方米;无证食堂为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31.08平方米;无证锅炉房为单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3.74平方米;无证过道三处;厂区内构筑物(具体包括彩钢板简易棚四个面积共计1171.88平方米,水泥道路场地面积6800平方米,绿化,门庭及电动大门);设备为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君原村海盐鑫布利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KS300VF压机2台,配供电设备1套(包含400KVA变压器1台、配电柜5个、电线电缆及安装费)。
起拍价:2421.17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7月5日起至2015年7月19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冯峰同志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573-8602609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他涉及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自愿迁移。该房产中如原所有者落户其中且不愿自行迁出,但买受人需迁入户口的,则买受人以户主的身份迁入,原户内的户口成员还得以非亲属的关系挂靠在买受人户内。有关政策及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请自行了解清楚,否则责任自负。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7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盐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帐号:733391018310000115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拍品买受人可向中国银行海盐支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本公告下相关附件;《贷款须知》,中国银行贷款咨询电话:0573-86020199、0573-86025972,个人住宅请咨询:0573-86038258),如申请按揭贷款的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法院交付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并按《贷款须知》的规定办理相关产权过户、贷款、拍卖标的物交付等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6026202;0573-86026092
监督电话:0573-86028111;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33号;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