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25日10时至2015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台州市椒江区章安杨司公路668号厂房及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房屋总建筑物面积6391.74平方米,包括证载建筑面积3处6121.26平方米,扩建未办证建筑面积4处约270.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5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7年3月31日。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模具、电力设施,共187台(详见附件)(土地证号:椒国用(2010)字第010787号,房产权证号:10022427、10022426、10022423)。
起拍价:803万元,保证金:17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须知:买受人竞得后,机器设备以交付现场实物为准,如实际与附件清单不符,款项按评估比例退回买受人。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法人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 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76-88108017,153557697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15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19-910201040001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第41004号评估报告、台州市中信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第97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017,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