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24日10时至2015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拍卖对象位于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三闸街,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工业基础配套设施一般,以生活型干道为主,道路水泥路面,交通状况较好,有生活型干道沿河路、庆安路、省道S251等,保养较好。拍卖对象位于睢宁西高速收费站入口以南,交通便利。2、拍卖对象地处睢宁县西北部,地理位置较优越,商业繁华度一般,周围有睢宁庆安供电营业厅、睢宁县庆安财政所、睢宁农村商业银行、信合大楼、马云酒店、大连饭店等,人流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3、拍卖对象总建筑面积为74487平方米,房屋标的状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表。拍卖对象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能做现状交付。
起拍价:309.4995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睢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睢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17时之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5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睢宁县国库支付中心—执行款,开户银行: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324001101000001803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0377181
联系地址:睢宁县中央大街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大厅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