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5日10时至2020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8号厂房、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江苏紫环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办公楼房面积为1308.6平方米,厂房面积为6718.7平方米,平房面积为66.1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419.7平方米(详情见附件)。
起拍价:982.577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王柏京(通知书单号:1038368132094)、李柱(通知书单号:1038368131694)
申请人:王柏京(通知书单号:1038368132094)
被执行人:江苏紫环石化装备有限公司(通知书单号:1038368133394)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2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沂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沂支行,账号:1106026129210085812)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6-699025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来拍法服咨询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
法院咨询电话:0516-69902539
0516-69902529 张法官 新沂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