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6日10时至2015年3月2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绍兴县汉高园林大酒店有限公司酒店装修工程、与装修相关家具、字画及配饰等配套设施、厨房设备、电子设备、家具、餐具、排烟系统工程、管道燃气工程、污水提升装置、中央空调系统等资产。
注:上述资产位于蓝天商业中心2幢内,竞买人可自行拆除或者处置所买受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如买受人需继续租赁可自行与房屋产权人(浙江华联置业有限公司金总:13626862918)协商。
起拍价:12475434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15年3月23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统一安排看样(报名电话:0575-8558230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 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交付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拆卸、安装调试及搬运、拆卸、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启用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无法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行解决。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8508015800000035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5582306,0575-85581061,监督电话:0575-85582228。
联系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