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3月30日10时至2015年0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富阳市兆吉宣纸厂名下位于富阳市大源镇大同村兆吉5号1-6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附属物。该标的房屋建筑物为6幢,为工业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662.01平方米;构筑物为5项,主要为厂区内附属物,有绿化、道路、假山、大门及木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21.4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富国用(2010)第005091号,用地性质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
起拍价:27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3月26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联系电话:0571-58835615)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有关税费由本院代为征收,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04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0571-58835617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0571-58835697
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联系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
富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