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30日10时至2015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外滩2号的浙江浙艺礼品有限公司房地产,建有已发证厂房八幢及其他无产权证厂房,四周建有围墙和大门,独立封闭,厂区内场地平整,道路为水泥铺设。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7418号,证载建筑面积为7427.32平方米;仙房权证城关字第00017419号,证载建筑面积1247.65平方米;另有无产权证建筑面积约1632.23平方米;土地所有权证号为仙居国用(2006)第0002563号,证载土地使用面积为4934.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终止时间为2056年10月19日。本拍品存在部分无证建筑,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及相关费用。
起拍价:91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购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仙居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仙居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10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厂区有门卫值班,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包括被执行人需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仙居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010000230680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恒台估(2015)第0064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6-89322616(张法官)、0576-89322603
监督电话:0576-89322602、0576-88553028
联系地址:仙居县建设西路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