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19日10时至2015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通市通市区五接镇天后宫村南通市国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内的宿舍136.35 m2,简易房13.81 m2,配电间39.74 m2,其他71.54 m2,车间143.07 m2,车间(钢结构)5981.97 m2,三棚63.16 m2,厕所44.3 m2,传达室、办公房95.16 m2,水泥场地12408 m2、水泥涵管下水道404米,轨道基础(588立方米),电动伸缩门25.1米,不锈钢门2.5 m2,电动单梁龙门吊1台套、摇臂钻床1台、数控等离子切割机1台套、车间动力箱25只、车间配电屏5只(其中3只在室外)、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套(含轨道,不含轨道基础)、工厂配电设备(250KVA,不含厂区内电缆线路)1台套、YJV四芯电力电缆。
起拍价:540.4040万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5年3月1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如需看样,可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联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可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拍卖的建(构)筑物未办理所有权证。法院不保证所拍标的能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亦不能提供用于登记(过户)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如买受人欲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则办理产权登记(过户)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办理产权登记(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拍卖成交视为交付,有意竞买者需在竞拍前与竞拍成交后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有效管理。
七、本次拍卖标的建(构)筑物不含相应占用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使用事宜,竞拍者应先行与相关权利、职能部门达成共识。能否继续租用该土地,取决于法律、法规及五接镇天后宫村村民委员会。拍卖成交后,涉及土地的使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到有权部门依法办理,并承担所涉一切税、费、金(含应由权利人缴纳的一切税、费、金等)。法院不保证买受人能够办理土地的使用事宜。如因买受人未能及时解决土地使用事宜,而导致建(构)筑物无法接受和正常使用等事宜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标的涉及的水、电等设施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前如有欠交水、电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标的中部分建(构)筑物及场地处于占用状态。涉及被他人占用的标的实物的清场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的资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相关权利人做好该部分资产的搬离工作。
十一、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保证所拍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亦不能保证其能正常运转。拍卖成交后,设备、建(构)筑物如需修缮、改造、检测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及时修缮、改造、检测而产生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机器设备的拆卸、吊装、搬运、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操作规程操作,并承担所涉一切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设备毁损和人身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法院不进行现场实物交付。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通州开发区支行,账号:107149010400004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910063 ,监督电话0513-68910017 。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碧华路。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