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日10时至2015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开化县工业园区茶园路2号浙江金西园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土地及其从物、附属物和临时用房(详见红线图),建筑面积:21151.32平方米【其中:已办证14694.74平方米(房权证开字第S0001782、S0001783、S0001784、S0001785、S0001786、S0001787、S0001790、S0027068);未办证6342.83平方米、办公楼为有房产证但未在红线图范围内、门卫房有部分未在红线图范围内、临时设施113.75平方米】,以及围墙和其他工程、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1085平方米(包括茶叶地面积:64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开化国用(2011)第15-2143号,地号为15-17-00-66;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7年2月7日。
变拍价:2643万元,保证金:132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5年2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变卖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收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4月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开化县支行,账号:39616595081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0-6191252、0570-6010726。
监督电话:0570-6191276。
联系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开元路2号。
开化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